指引方向提振信心 双向奔赴促进发展
蚌埠市金属材料贸易行业协会会长 陈化伟
近日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发布《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》。《意见》从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、政策支持、法治保障以及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等八个方面,提出31条具体举措。通过学习《意见》精神,结合协会工作实际,感悟颇多。
一是开宗明义,指明方向。“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,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,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、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。”把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,与“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”这个中心任务,与“高质量发展”这个首要任务紧紧相连。从党的十九大报告、二十大报告,到习近平总书记多年来一系列重要讲话,到这份“31条”,一再重申坚持“两个毫不动摇”。党和国家在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上的观点是明确的、一贯的,从来没有动摇。
二是拨云见雾,答疑解惑。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。进入新的历史阶段,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,经济下行与疫情冲击叠加,疫情后全球经济乏力背景下各种问题和矛盾交织,民营经济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发生变化,民营企业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。为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,“31条”提出4条具体措施,包括破除市场准入壁垒、落实公平竞争、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以及完善市场化重整机制,其中涉及破除制约民企发展的制度障碍、保护民营企业家权益、为民营资本设立“红绿灯”、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、客观正确全面认识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人士等“敏感话题”,对与之相关的讨论作出鲜明回答。
三是提振信心、顺势而为。此次发布的“31条”干货满满、诚意十足。《意见》围绕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,制定发布一系列政策措施,让我们民营企业深受鼓舞,大大增加了发展信心。《意见》的出台释放出引导民营企业践行新发展理念的明确政策信号,让企业更加坚定了坚守主业、做强实业的决心。《意见》对政府层面也提出了具体的要求:各级领导干部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家接触交往,主动作为、靠前服务,依法依规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解难题、办实事,守住交往底线,防范廉政风险,做到亲而有度、清而有为。与此同时,我们民营企业也要积极主动与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沟通交流,讲真话、说实情、建诤言,洁身自好走正道、遵纪守法办企业、光明正大搞经营。只有为了共同的前进目标“双向奔赴”,我们才能突出重围,让民营经济更好更快的发展。
(宣传联络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