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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营经济论坛:热议“31条”——黄庆如

发布时间:2023-08-14 10:11 来源:蚌埠市工商业联合会 作者:市工商业联合会 点击数: 字号:【  

学习《意见》精神 领会《意见》精髓

蚌埠市太阳能协会秘书长、如意印刷厂市场总监  黄庆如

7月14日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《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从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、政策支持、法治保障以及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等方面,提出31条具体举措。这是继2005年、2010年发布的“非公经济36条”“非公经济新36条”后的针对民营经济的重要文件。

蚌埠市太阳能协会在7月20日下午召开的协会中共党员学习扩大会上,认真学习了《意见》内容,并对31条进行了逐一解读、研讨。学习会上大家纷纷表示31条干货满满,引导民营企业更加精准地规划发展方向,极大地提振了做好、做大、做强的信念和决心。

《意见》首提“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”

《意见》首次提出“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”,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,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、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。根据国家发改委提供的最新数据,民营经济贡献了50%以上的税收、60%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、70%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、80%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和90%以上的企业数量。在税收上,2012年至2021年,民企占比从48%提升至59.6%。在就业上,2012年至2022年,规上私营工业企业吸纳就业占比从32.1%提高至48.3%。在数量上,2012年至2022年,民企数量占比从79.4%增长到93.3%。在外贸上,民企从2019年起成为第一大外贸主体,2022年占比达50.9%。

建立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

今年7月初,国务院总理李强在主持召开的经济形势专家座谈会上提出,要建立健全政府与民营企业、外资企业等各类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,深入了解新情况新问题,及时改进政策举措,进一步提振信心、稳定预期。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新闻发布会上,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强调,这种制度的建设,就是要建立从问题反映到落实解决的闭环机制,切实帮助民营企业排忧解难。

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将陆续推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

《意见》的八个部分31条具体措施,围绕民营经济成长的发展环境、政策支持、法治保障、社会氛围以及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等方面,都部署了重点任务。近期国家发改委、中国人民银行等各部门纷纷开展座谈、研讨和调研,推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、印发促进民间投资等政策文件,推动《意见》落地见效。作为《意见》的“1+N”配套措施,通过政策措施的集中推出,多措并举,多管齐下,切实推动《意见》落地见效,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
建立市场准入壁垒投诉和处理的回应机制

《意见》就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出4条具体措施,包括破除市场准入壁垒、落实公平竞争、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以及完善市场化重整机制。在国新办举行解读《意见》的新闻发布会上,李春临谈到,各地区、各部门不得以备案、注册、年检、认定、认证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,设定或变相设定准入障碍,清理规范行政审批、许可、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,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。稳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,建立市场准入壁垒投诉和处理的回应机制。

(宣传联络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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