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县区工商联,市工商联所属商协会、执委、会员,机关各部室、党支部:
为深入学习贯彻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,经研究决定,在全市工商联系统深入推进《意见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深刻认识重大意义
《意见》是近年来力度最大、内容最全、开放度最高、创新力最强的一份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文件,宏观上给予了民营经济更高定位,强化了民营经济的地位,微观上进一步肯定了民营经济的重要作用,提出了促进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做优的具体举措。《意见》充分彰显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,充分体现党中央、国务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,是指导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纲领性文件,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指明了前进方向、提供了根本遵循。
二、全面做好组织实施
《意见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,是全市工商联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,要领会好中央精神、把握好发展方向、落实好务实举措,通过中心组学习、“三会一课”、座谈会、QQ群、网站、“两微一端”等各种形式,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,推动民营经济在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进程中肩负起更大使命、承担起更重责任、发挥出更多作用。引导广大会员企业以实际行动展现衷心拥护“两个确立”、忠诚践行“两个维护”,积极推动“两个健康”的坚定信念。
三、点亮青春奋力前行
《意见》围绕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、加大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、强化民营经济法治保障等方面提出了三十一条政策措施。广大新生代非公经济企业和人士要结合工作和发展实际,进一步发挥骨干引领作用,落实习近平总书记“青年一代有理想、有担当,国家就有前途,民族就有希望,实现我们的发展目标就有源源不断的强大力量。”的论述精神,做推动经济发展的生力军、做勇担社会责任的主力军、做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《意见》精神的前行者。
《意见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,及时报送市工商联宣传联络部。
中共蚌埠市工商联党组
2023年7月21日